我可以在为我的非美国雇主远程工作时去美国旅游吗?
我想在美国旅游3-6个月。但我想为我的雇主工作一段时间(远程工作)并获得雇主的报酬。
我希望这样做可以,因为我不会得到美国雇主的报酬。我是做IT行业的,所以我所需要的只是我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和网络连接。我所赚的钱实际上可以帮助我支付假期期间的开支。
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美国工人的美国工作。其他都是模糊的。
来自美国移民局网站。"就业—雇员在美国境内为雇主提供的任何服务或劳动,但不包括临时性的家政工作或非移民船员(D-1或D-2)。"
你不能用 “B "签证受雇。作为一个律师,我可以辩称 "在美国境内 "适用于雇主,但如果我被起诉,而有人关心的是,这句话可以适用于雇员的实际工作地点,并成为将其驱逐出美国的理由。我可能做的任何事情,都能剥夺合法美国工人的工作吗?
至于用户16885,我怀疑你在面试时说了一些表示你会做 "就业 "的事情。如果你有笔录(你没有,因为国务院对这种事情的决定是没有上诉的),我也许可以把它挑出来。
旅游签证不允许您在签发国工作。但是,他们并不禁止你在度假时做你的 “家务 "工作。
所以,任何地方的人在短期或长期度假时使用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工作的人都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即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与旅游目的地国没有直接的法律、经济上的约束。
PS:从技术上讲,你是不会去美国工作的,即使你是为你的德国雇主远程工作,也是不会去的。你这样说是很愚蠢的。为什么?
你和美国领事馆美国签证的目的是什么关系–作为一个游客………..对吗?
无论你是去那里查看德国工作邮件,还是为你的德国公司远程做一些演讲,或者是周末去上几个舞蹈班,都不在你和美国的关系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