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你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几乎所有的航空公司都会在其条款和条件中写上免责声明,说明你必须*使用行程中的航次。例如新加坡航空:
18. 优惠券的顺序
除非当地法律禁止,否则航班优惠券必须依次使用才有效。
及更多:
**18. 3. (a) 承运人仅从机票上显示的出发地开始依次使用航班优惠券,或在电子客票的情况下,电子客票,仅从机票上显示的出发地开始依次使用。
© 每张飞行券,或电子客票的电子券,将在预订舱位的日期和航班上,按其中规定的舱位等级接受运输。如發出的飛行券,或電子機票的電子券,在沒有訂位的情況下,在申請時,將根據有關票價的條件及所申請航班的空位供應情況,保留艙位。
(e) 如旅客未能或未能依次使用機票或電子機票,承運人有權根據承運人的規定重新計算機票,而旅客須向承運人支付重新計算的機票與旅客已支付或應支付的機票之間的差額。
如果我继续搜索,我会发现所有主要航空公司的条款和条件中都有这样的规定。这样的想法是,订单程票的人可能会有些绝望,或者是坐吃山空什么的;总之,他们显然是卖的,所以航空公司没有理由再去评判。
相反,对价格敏感的客户通常应用的对策是买回程票_以这样的方式,回程的机票被没收。你应该搜索一下回程机票SIN-SFO-SIN。这些应该还是比单程票价SIN-SFO便宜。你还是会放弃一条腿,但那只是算作'不出票',一般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因为是返程票)。